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司法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文件 → 崇阳县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正文

崇阳县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司法局 录入:Gov151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类别

范围

 

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执业的决定;

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决定;

执法事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案件;

行政行为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案件;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

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属于重大的其他行政处罚决定。

工作流程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提交审核函及相关材料;

局法规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或建议(5个工作日);

制作法制审核意见书(1个工作日);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与法制审核机构意见不一致的,提请局负责人决定。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重点内容

1.提交审核材料是否完整;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4.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5.执法程序是否合法;6.适用法律、法规或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7.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制作是否规范;8.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9.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