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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司法局召开2018年基层工作座谈会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部署会

发布时间:2018-04-20 来源:本站 录入:cqq 【字体:

(通讯员甘丁晶、杜华波报道)4月19日,咸宁市司法局2018年基层工作座谈会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部署会在崇阳县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莉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基层科长、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基层科(股)长和部分县(市、区)司法所长共41余人参加了会议。

参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崇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崇阳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全国先进司法所白霓司法所及湖北省红旗司法所路口司法所,听取了崇阳县司法局局长魏勇军同志关于崇阳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市基层科通报了司法部关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表彰、省司法厅红旗司法所创建表彰和咸宁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度市级规范化司法所表彰等三个决定,同时宣读了《咸宁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我市“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上,各县(市、区)分管基层副局长就基层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杜莉红对崇阳县司法局等县(市、区)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杜莉红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迎来了大好的发展机遇,新时代、新目标、新征程,我们广大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者务必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新作为、新贡献努力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新局面。

杜莉红指出,在如何破解影响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瓶颈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上,一是下力做“强”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要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方面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下力做“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司法所规范化、党建、职能发挥方面做实,党建带队建,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形象;三是下力做“优”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优管理、优素质、优服务,在全市树立起我们基层法律服务的标杆所、排头兵,以先进引路,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生机发展。四是下力做“勤”研究指导狠抓落实。勤“思”,重谋划完善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全年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实施。勤“抓”,重执行。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马真精神”,身体力行,靠前指挥。勤“跑”,重指导。“先出手再伸手。”把心思沉下去,要把身子扑下去,脚踏实地抓指导、抓落实,用实实在在的成绩来检验我们工作的成效。勤“比”,要重争先。与自己比看是否有进步,与他人比看是否有落后,在加强创新中增强“比”的实力,在加大宣传中展示“比”的成果,比出我们的干劲,比出特有的风采。